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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打通律师阅卷“高速路”
2024-12-13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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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2-13

  近年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,树立检察为民理念,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让数据“多跑路”、律师“少跑腿”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优化工作措施,最大限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力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持续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温度。

  一是创新阅卷模式,满足律师多元需求。全面推进“现场+互联网+异地”多途径阅卷模式,运用信息化手段,构建高效便捷阅卷服务,真正实现律师阅卷零障碍。设置专人负责提供律师解答、指导律师“异地+互联网”阅卷服务。对于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、阅卷申请等相关服务,做到一次性告知、一次性解答、一次性反馈。

  二是做优接待质量,提升窗口服务水平。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置律师接待窗口,对来院阅卷律师热情周到接待,同时依法查验律师阅卷“三证”,详细告知律师阅卷法律责任,并填写辩护人申请事项登记表、签订保密承诺,确保阅卷规范,防止泄密问题发生。将电子卷宗进行“水印+密码”双重加密保护处理后刻录光盘,以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律师阅卷。

 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,常态化推进互联网阅卷。依托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和“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”,为律师互联网阅卷提供咨询和指导,安排专人每日查看和审核案件信息绑定申请、互联网阅卷申请,及时作出反馈处理,争取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回复。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,及时完成电子卷宗推送,让律师阅卷从“最多跑一次”升级为“一次也不用跑”。特殊案件或不适宜互联网阅卷的案件,引导律师申请异地阅卷,有效缩短律师阅卷时空距离。

  2024年以来接待律师现场阅卷58次,互联网阅卷9次,刻录卷宗145册,提供刻录光盘72张,阅卷满意率为100%。下一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践行“便捷、高效、规范、安全、保密”理念,做实做细律师阅卷工作,最大程度满足律师对阅卷工作的期待与要求,促进检律关系良性互动,推动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见实见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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